天河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召开
10月26日,广州市天河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在区人大机关6006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王淑贞主持,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出席。市十三届人大代表天河区联组全体代表及区人大代表各联组负责人列席了市人大代表履职报告议程。
区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王淑贞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阅了方旋等12名市十三届人大代表自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履行代表职责的情况。具体包括:学习宣传宪法和法律的情况;参加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情况,包括审议各项工作报告,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参加市人大常委会和原选举单位组织的培训、视察、执法检查、立法调研、专题调研和代表联组(小组)活动的情况;与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联系的情况;执行代表职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天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天河软件园管委会主任廖国胜作的关于将天河软件园高唐新建区内管委会名下的土地和物业划拨给高新集团的报告。10月9日上午,区政府召开七届80次常务会议,拟将天河软件园高唐新建区内管委会名下的土地和物业划拨给其下属全资国有企业高新集团,并将划拨资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一并划拨到高新集团。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于10月14日上午召开工委座谈会对该报告进行了审议,并提出了初审意见。会议认为,天河软件园管委会将其名下的土地和物业划拨给其下属全资国有企业高新集团,有利于理顺高唐园区行政管理和经营管理的关系,实现政企分开,符合现行财经管理制度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基本方向是正确的。会议要求,天河软件园管委会应当就资产划拨事宜和高新集团今后的经营运作,尽快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严格按照《天河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穗天财〔2007〕146号)的有关规定,规范办理资产划拨手续,认真做好相关财务处理,加强对划拨资产的监督管理。对天河软件园管委会名下的其他国有资产及类似问题,也应当抓紧摸查,及早谋划,妥善处理,严格依法依规操作,确保国有资产不受损失。
区政府副区长廖国胜作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志作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陆根作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陈陆根作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执行规定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近年来,区法院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落实执行监督制度,切实维护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2008年1月至今年6月,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5739件,结案13650件,执行到位金额17.08亿元。2009年共清理积案4507件,新发现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718件,执结586件,执行到位金额8583.77万元。同时,也存在少数案件执行力度不够、受客观因素影响难以执行、执行力量不足、内部监督管理不够到位等情况。会议要求:区法院要加大宣传力度,优化执法环境;要加大执行力度,不断增强执行公信力;要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充分调动执行法官的积极性;要加强案件管理,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要进一步完善特殊群体案件执行机制,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邝启周作初审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彭星作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另行选举1名区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2010年9月13日至29日,黄村街第一选区开展了另行选举1名天河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工作。2010年9月29日,黄村街第一选区组织选民进行了投票选举,选举刘悦伦为天河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10年10月26日,天河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刘悦伦当选为天河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整个选举过程合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会议经表决通过,确定刘悦伦代表的代表资格合法有效。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关于罢免广州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王海红的代表职务的决议(草案)。广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王海红,因涉嫌利用***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规定,已触犯刑法,应当追究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和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罢免广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王海红的代表职务的函》(穗常办函〔2010〕127号),经广州市天河区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决定:罢免王海红的广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广州市天河区人大办 黄华平 摄影/黄钦生)
常委会领导在认真听取和审议有关报告
会议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