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对辖区内已婚育龄妇女违法生育情况进行清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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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08日发表
为进一步净化全县生育环境,稳定低生育水平,维护正常的生育秩序,落实“十八大”提出的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变,维护计划生育国策的严肃性,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法生育集中治理活动。
一、主要任务
1、清理违法生育人员,对早私婚生育、违法超生等人员逐一进行核实。
2、对违法生育人员依法依纪落实经济、党政纪处理,规范生育秩序。
3、深入宣传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提高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和干部群众履行计划生育的责任意识。
二、治理对象
1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育龄妇女。
三、实施步骤
1、各乡镇(区、办)计生办及县直各单位负责清理本辖区(单位)违法生育人员情况,对早私婚生育、违法超生等人员逐一进行核实、登记。
2、欢迎广大群众对违法生育人员进行举报,县人口计生局设立举报电话(0316—616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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