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2018年2月12日保定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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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06日发表
保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梁红继院长所作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去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九届六次、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打造专业化高素质过硬队伍,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新时代的新保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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