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工业企业重点用能单位名单调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工业企业重点用能
单位名单调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节约能源法》和《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2010年修订)》有关规定和今年省、市节能工作的部署,为加强对我市工业领域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业企业重点用能单位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当地统计部门认真开展调查摸底,汇总上报符合以下条件的工业企业名单
(一)2009年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在5000吨以上不满10000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
(二)2009年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在3000吨以上不满5000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
(三)如本地区不存在(一)、(二)所述条件企业的,请上报当地用能大户前三名企业。
二、工作要求
请各地高度重视这次调查工作,认真做好调查工作,并请于6月3日前将调查情况书面材料(含电子版)上报市经信局能源和循环经济科。
(联系人:黄杰,联系电话:8768334,传真:8235329,电子邮箱:jyjmnyk@163.com)
***:揭阳市工业企业重点用能单位名单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