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实施人才战略提高政府行政效能青岛人事人才工作有新举措
加快实施人才战略,提高政府行政效能,青岛人事人才工作有新举措
日期:2003-11-08|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前,山东省青岛市人事局围绕实施人才战略和提高政府效能两大任务,确定了2002年的的主要工作。
应对入世需要,加快实施人才战略,努力构筑青岛人才高地。实施“人才培训工程”。强化对WTO专业人才的系统培养,启动“200名WTO管理人才培训工程”;落实《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出台《青岛市出国(境)培训管理工作意见》;组织实施国家、省、市三级出国(境)培训;实施“111”引才工程,重点引进青岛急需的有真才实学的高层次中青年人才;探索实行“人才工作证”制度。承办“21世纪中国:国际化人才与创业”国际人才交流暨项目洽谈会,筹备召开全市留学工作会议;加快青岛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加挂成立青岛博士创业园,年内引进10家留学人员企业和博士企业进园创业。推行引智名牌战略,重点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和全市重点建设工程,确立6个引智重点领域、8个引智重点单位、10大引智重点项目,争创具有特色的引智“拳头”项目;探索市场化引智运作形式,实行社会公示、供需见面,洽谈签约。继续筹建网上国际人才市场,逐步开展网上国际人才交流业务。加快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出台《青岛市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办法》,争取再建1—2个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建立人才兼职市场,运用市场动作的途径,发挥好现有人才的作用。启动海尔路人才市场,加快建立中高级人才市场的网络市场建设。创建“首问承诺、全程服务”的人才服务品牌,突出为民营企业和三资企业服务。搞好毕业生就业管理与服务。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出台《青岛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圆满完成军转安置任务,妥善处理好企业部分军转干部上访问题。
积极稳妥地实施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明确事业单位职责,实行分类改革与管理;出台《青岛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办法》,全面推行以聘用制为基础的用人制度,对新进人员实行凡进必考,出台《青岛市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公开招考暂行办法》,积极稳妥地做好人员安置工作;进一步扩大事业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出台《青岛市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试行意见》;协调有关部门,出台《青岛市事业单位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贯彻执行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依法规范对事业单位的管理。
以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公务员作风建设。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政府机关文化建设,做好公务员工作态度和效能问题投诉电话受理,加大查处力度,举办公务员警示教育展。实施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队伍结构优化、能力建设工作;探索建立分层次、分类别的考试体系,组织好区市和市直单位公开考录公务员工作。探索分类管理机制,对不同类型公务员实行不同管理办法,规范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的管理;按照“五项工程”要求,继续开展公务员管理与队伍建设评估。抓好公务员能力建设,规范公务员初任、任职、专门业务和更新知识培训,积极拓宽培训渠道,探索以行政学院为主,其他培训渠道为辅的多元化培训格局。
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深化政府管理体系“五项工程”。深化政府管理体系“五项工程”。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国家清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有关规定和入世要求,对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能进行调整;开展区(市)政府与市直政府部门职能调整的调研,研究探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基本思路。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加强自身建设。开展“个人能力建设年”活动。加强人事调研,尤其要加强基础性比较调研、政策性调研和典型性调研,继续开展调研论文评比活动;推进人事编制部门“五项工程”,加快人事信息化建设,开展网上办公、网上电子政务;完善内部工作制度,加强班子建设,落实“一岗双责”,严肃人事编制工作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200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