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屏山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扶贫开发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扶贫移民资金管理责任;制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年度计划;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信访接待等职责。
屏山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2016年主要工作为:围绕全年脱贫7400人、贫困村摘帽12个的目标,全面落实“六个精准”,着力抓好以下六项重点工作:一是持续开展“回头六看”,着力抓好扶贫对象再精准;二是调整完善规划计划,着力抓好扶持措施再精准;三是完善考核验收体系,着力抓好脱贫成效再精准;四是细化落实责任,着力抓好组织保障再加强;五是积极探索试点,着力抓好机制创新再深化;六是***重点难点,着力抓好移民工作再提升。
二、部门概况
屏山县移民和扶贫工作局内设股室10个,下属移民执法大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股级事业单位),临设机构2个(世行办、扶贫协会)。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屏山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收入预算总额为693.7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93.7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93.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59.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5.95万元,医疗卫生18.89万元,农林水支出348.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33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屏山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移民和扶贫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移民和扶贫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屏山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机关(含下属移民行政执法大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屏山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含下属移民行政执法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在编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单位公务费、遗属补助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主要用于扶贫办人员工资性支出、移民后扶项目管理费、无土安置农村移民淹没线上零星果木补偿、扶贫捐赠、扶贫驻村干部、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世行办、扶贫协会基金会、中省市定点帮扶等项目工作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用于单位机关行政人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屏山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2016年 2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