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项目建设关于印发沐川县2019年四类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沐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沐川县2019年“四类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相关部门:
《沐川县2019年“四类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经沐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2019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沐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10日
沐川县2019年“四类对象”农村危房改造
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川财投〔2019〕24号)和沐财发(2019)43号文件精神,为逐步消除农村危房,结合沐川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各乡镇上报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四类对象”农村危房摸排情况,县扶贫开发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县住建局已结合各乡镇上报情况进行了核实。2019年须实施“四类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共35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1户,低保户2户,贫困残疾人户2户,名单详见***1。在实施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经过县政府批准后,可对2019年“四类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名单予以增加。
二、实施要求
(一)补助标准
1.贫困户:
(1)改建农房:每户补助1.5万元;
(2)新建农房:1人户每户补助2万元;2—3人户每户补助3万元;4人及以上户每户补助4万元。
2.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
(1)改建农房:每户补助0.3—1.2万元;(具体金额以乡镇农房质量安全管理组根据改造内容在幅度范围内进行初核,并以管理组验收结果为准。)
(2)新建农房:1—3人户每户补助2万元;4人及以上户每户补助3万元。
(二)资金筹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中央和各级地方财政补助为辅。此次项目中贫困户改建房补助资金来源为沐川县2019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改建房补助资金来源为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达的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三)资金管理
严格落实《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1〕88号)和相关资金下达文件要求。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及时定额落实到位,做到专帐专户管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四)建设要求
1.总体要求
农村危房改造须委托有资质个体工匠或有资质施工企业施工,所有建材必须合格。新建户须依据有资质单位出具的施工图或《农民自建房通用图集》施工,改建户须依据有资质单位出具的施工图或乡镇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组确定的《农村C级危房加固方案》施工。在审批、建设和验收环节,各乡镇须按照《沐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2017—90)要求,自行建立或完善《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制度和巡查制度》,成立乡镇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组,常态化的对农村危房改造进行监管并对选址、建设、验收全过程负责,确保新改建农房按图安全文明施工,质量合格。乡镇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组由4人组成,即组长为乡镇长、副组长为分管副乡镇长、成员为乡镇指派的1名安全质量监督员和1名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聘用由县住建局统一与沐川县建筑勘察设计室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由沐川县建筑勘察设计室指定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助工及以上专业技术资质)参与此批次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验收全过程。此专业技术人员接受各乡镇政府管理和考核。乡镇全覆盖验收时,由相关乡镇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组组织分户全覆盖验收,验收合格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和沐川县建筑勘察设计室共同核发分户验收报告,乡镇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组成员均须签字。
2.建设标准
(1)危房新建。经专业机构鉴定为D级危房的必须拆除新建,按照有资质单位出具的施工图或乡镇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组确定的《农民自建房通用图集》施工,施工方必须为有资质施工单位或有资质个体工匠。新建农房的基础深度和宽度须符合规范要求,所有墙体必须为240MM墙,必须设置天地圈梁和中间层圈梁,必须在房屋四角、大开间等重要位置设置构造柱,必须完善卫生厕所、厨房等配套设施。
(2)危房改建。经专业机构鉴定为C级危房的,实施改建(加固维修),须按照有资质单位出具的施工图或乡镇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组确定的《农村C级危房加固方案》,施工方必须为有资质施工单位或有资质个体工匠。根据房屋的难易程度,通过实施圈梁箍、钢板箍,对墙体裂缝进行拉结,通过换檩子、桷子、吊檐、换瓦维修屋盖;通过对木结构换柱、周边砌墙(配拉筋),室内抹灰、刮仿瓷,室内吊顶,室内地面硬化,散水硬化、地坝硬化,以解决房屋安全问题为主。改建的项目投资不得低于补助资金。
(3)坚决防止超面积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现象。按照农村宅基地政策,农村危房改造新建农房原则上人均宅基地面积控制在30平方米以内(3人以下的每户按3人计算,4人的每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的每户按5人计算)。建筑层数控制在二层及二层以下。每户农房人均建筑面积控制在25㎡以内(含附属房)。超过控制建筑面积的附属用房须拆除。凡该户已建房或购房的,不得纳入此次新建农房范围。
三、实施步骤
(一)申请。由农户向村委会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全户户口本复印件、农房改造前照片等材料。
(二)现场查勘。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入户查勘,初步核实危房等级并对现状拍照,其中C级危房还需由村委会填写《农村C级危房加固方案》。
(三)评议。村委会依据农户申请和《农村C级危房加固方案》召开会议进行评议,议定符合改造条件的对象予以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村委会在申报材料上签署同意上报意见,并统一上报乡镇政府审批,对不符合改造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农户,村委会应及时予以协调,并由村委会在申报材料上书面签署不同意审批的意见且说明原因。
(四)审批备案。各乡镇政府接到村委会统一上报的申报材料后,根据实施方案要求,乡镇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组要实地进行核查,核实房屋危险程度(C、D级)和选址情况(符合三避让),其中C级危房还需由乡镇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组核定《农村C级危房加固方案》。经核实后对符合条件的由乡镇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组在申报材料上签署同意审批意见后上报县扶贫开发局和县住建局备案。对不符合条件的乡镇应及时进行协调并由乡镇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组在申报材料上签署不同意审批意见并说明原因。
(五)实施。项目备案后,须由各乡镇立即实施,并须在2019年8月30日前竣工。乡镇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组须进行全过程质量监管并负责。
(六)验收。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后,首先由乡镇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组组织全覆盖验收,验收合格的,由各乡镇政府和县建筑勘察设计室共同出具分户验收报告,乡镇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组成员均须在乡镇验收报告上签字。各乡镇政府验收合格后,向县住建局申请复核验收。县住建局组织县扶贫开发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进行全覆盖复核验收,并对发现问题发出整改通报。各乡镇整改完善后,县住建局出具2019年“四类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复核验收报告(分乡镇)。乡镇政府将分户竣工档案信息、乡镇验收报告和复核验收报告整理成册分别录入全国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并将资料报县住建局备案。各乡镇政府须严格验收,发现问题迅速整改完善,并对验收和整改情况负责。整个验收工作在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补助资金发放时间在2019年10月30日前完成。
(七)竣工档案管理。各乡镇政府负责区域内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填写和收集,乡镇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组具体办理,确保档案的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各乡镇政府要建立年度农村危房改造档案专卷,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资料随工作进度“走”,以备随时查阅。备案后的档案一式三份,村、乡镇和住建各一份。
四、组织保障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县住建局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加强督查。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乡镇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组”,制定《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制度和巡查制度》,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规范实施,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严格标准,搞好政策街接。各乡镇政府要根据本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标准落实改造对象。对新建户要严格把关,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选址要求,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政策,坚决防止超面积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现象。对改建户要加固维修到位,配套完善基本居住条件设施。工程实施中涉及到的收费项目,除国家明令不能减免的外,应予以减免。
(三)加强监管,确保质量安全。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制度和巡查制度》,成立乡镇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组,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2011〕115号)和《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C级危房加固维修技术导则(试行)》(川建村镇发〔2013〕124号)的要求,开展危房改造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监管。乡镇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组须对于基础、主体、屋顶、配套设施等重点部位填写分部验收意见。若发现质量问题,马上整改并形成整改记录,确保质量安全。
(四)严格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由县财政局集中管理、统一使用。实行专款管理、封闭运行。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在完成复核验收后,乡镇编报资金兑付花名册报县住建审核后,按程序通过一卡通系统直接存入农户个人社保卡帐户。
(五)完善制度,强化社会监督。一要完善调查核实制度。村、乡镇在评议、审批时,都必须上户调查核实,具体了解实际情况和征求村民的意见,严格审批。县住建局和县扶贫开发局在备案时,须进一步复核乡镇上报资料的规范性。二要完善集体评议评审制度。村级评议时应召开村民大会评议,乡镇审批时应由先由乡镇农房质量安全巡查监管组评审通过。三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村委会评议情况、乡镇审批情况和县级备案结果都必须在村委会进行张榜公布。四要加大宣传和舆论监督。村、乡镇、县三级要利用广播、政策公示栏等形式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设立举报箱和咨询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投诉。
(六)强化纪律、严格目标督查。县住建局将定期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扶贫开发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分别对“四类对象”身份予以确认,县财政局要做好农房改造资金的监管工作,特别要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检查,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对于发现问题,相关部门须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沐川县2019年“四类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名单
2.2019年“四类对象”农村危房改造档案资料目录
3.沐川县2019年农村危房申请审批表
4.农村C级危房加固方案
5.农民自建房通用图集
【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