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医保阳光照进被遗忘的角落
2012年建成开业的赫山区精神病院,在医保政策的大力支撑下,成为全区精神疾病患者的“福地”。700多名患者在这里接受精心的治疗后,回归家庭,过上了相对正常的生活。近日,记者从赫山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了解到,作为全市首个把精神病治疗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救治范畴的区县(市),这一惠民举措在为城乡低收入患者家庭脱贫解除“枷锁”的同时,也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
赫山区由于地处城市中心,辖区精神疾病患者就近送市立精神病医院就医,2012年以前,是全市区县(市)唯一没有本级专业医院的地区。精神病医疗资源的缺乏和就医门槛的限制,使区内一些患者特别是农村贫困家庭患者不能得到及时、充分的救治。据调查,赫山区目前有各类不同程度精神疾病的患者约1800人,相当多的患者因经济等方面的原因不能得到应有的医治。看到这一情况,原黄泥湖卫生院院长曹维阳萌生了组建区精神病院的设想。2011年,在区卫生局、民政局和合管办等部门的支持下,利用原市结核病医院空置的场地,曹维阳筹集部分社会资金开始组建区精神病院,并于2012年2月投入使用。患者就医按新农合重大疾病标准予以报销,同时通过门诊补偿和民政医疗救助,大大减轻了患者家庭送医就治压力。一个重症精神病患者,正常情况下每月医疗费用在5000元以上,送至省城治疗则可能高达万元以上。而在区精神病医院,包括患者一日三餐在内,每月费用不过四五百元。而且疗程结束出院后,新农合给予每月合500元的药物支出,保障正常的药物维持需要。赫山区笔架山乡花门楼村一位姓徐的精神病患者,有严重的纵火和暴力倾向。曾经把几个月拾来的柴火堆放点燃,烧毁一个高速公路下的涵洞,造成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自家的房子被他多次点燃,身边的人都被他殴打。无奈之下,强行送往区精神病医院。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后,病情得到控制。目前在家服药,生活和行为都恢复了正常。新市渡镇欧公店村17岁的小高,进医院前生活不能自理,走山沟、睡猪圈,经过半年治疗后,已能和人正常交往,在母亲的指导下做一些轻微的家务和体力活。记者和他交谈时,他能回答一些简单的问题。
曹维阳对记者说,精神病患者家庭多半因为患者的拖累而陷入贫困,治疗好一人,就会为一家脱贫致富打下一个好的基础。(卢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