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战疫时期为民排忧解难的灭火器
——射洪市道调委成功化解一起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纠纷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人民调解时刻在线。为确保疫情期间社会和谐稳定,市司法局切实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履行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职责,坚持做到“防疫”、“调解”两不误。
2020年 1月9日,王某驾驶某普通客车行驶至射洪市美丰大道客运站进站口处右转弯时,与右前方行人代某某相撞,造成代某某受伤,经射洪市中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1月20日,射洪市交警大队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该事故王某承担全部责任。同日,道调委收到王某、代某某家属的调解申请书,立即指派了经验丰富的四川省首席调解员唐晓处理该纠纷。随即,唐晓召集双方进行调解,首先严格限定参与调解的人数,认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戴上口罩、测量当事人的体温、作好健康状况登记,并规定间距落座,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时,当事人双方分歧较大,除去保险公司理赔后,死者亲属还要求王某赔付精神抚慰金,但王某家庭特别困难无力赔付。唐晓凭着多年的道调经验从法、理、情方面,耐心地向死者亲属解释疏导,稳定情绪,从多角度、全方位运用相关法律法规晓之理。耐心宣讲《道路交通安全法》《民法总则》《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另一方面又动之以情,用事实客观动容地分析了事件发生偶然性,劝导死者亲属,争取得到谅解和包容。在调解员唐晓细致、耐心的调解疏导下,3月2日晚19时,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谅解书,一场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纠纷终于成功化解。(市司法局 侯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