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初住建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股室、站、所、队,县内在建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燃气企业:
根据《宜宾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宜安办〔2019〕13号)《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前后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宜住建函〔2019〕9号)和《屏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全县“今冬明春”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屏府安委〔2018〕38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从即日起至2019年3月底在全县住建城管行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深入开展住建城管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风险管控,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严格执法检查,严厉“打非治违”。
二、整治重点
(一)建筑施工专项整治。
1.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检查和技术交底,坚决杜绝“三违”行为。(责任股室:建管股、质安站)
2.扎实开展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架、深基坑、施工用电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治理,重点检查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以及冬春季施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责任股室:质安站)
3.以预防高坠、物体打击、坍塌、机械伤害、触电等事故为重点,按照《四川省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督促企业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和查找现场突出问题,确保及时整改消除隐患。(责任股室:质安站)
4.做好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对易燃易爆、危化物品管理,防止火灾事故发生。(责任股室:质安站)
5.打好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查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及文明施工落实情况。(责任股室:监察大队、质安站)
6.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无资质施工、违法转包分包、不按设计、规范施工、不办理施工许可、民工工资拖欠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责任股室:建管股、质安站)
(二)城市运营安全专项整治。
1.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组织对城镇燃气厂(场)站、管网等设施运行安全和用户燃气使用安全等进行全面检查;加强燃气安全使用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燃气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责任股室:市政股)
2.加强市政设施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城市市政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责任股室:市政股)
3.扎实开展老旧危楼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排查建筑年代较长、建筑标准较低、严重失修失养的房屋,督促房屋产权人及时有效治理安全隐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做好消防、电梯等共用设施设备与公共通道、地下空间等部位的日常巡查和维修养护管理,加强电气火灾防范,保证房屋公用部分的安全使用和运行。(责任股室:房管所)
4.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督促指导各地对农房建设选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等关键施工阶段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要求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者单位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建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责任股室:质安站、村镇股)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部署,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各股室、站、所、队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全面部署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督促企业认真研判风险点,狠抓隐患排查治理,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各股室、站、所、队要对专项整治工作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拿出硬招实招、突出重点检查,确保监管无盲区、责任不断档。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企业或项目,要坚决责令停工停产整顿,严格上限处罚,严厉追责,执行“四个一律”措施。
(三)及时总结,认真报送专项整治情况。局安办(建管股)将于2019年3月适时组织对全县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各责任股室3月30日前将2019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收集统计数据一并报送局安办。
***:2019年住建城管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汇总表
屏山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