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山区省级法治示范区创建工作得到省检查验收组好评
6月8日、9日,由省司法厅副厅长扎柯带领的省级法治示范区检查验收组,对船山区创建省级法治示范区工作给予了好评。区委副书记唐进平,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郑朝忠及市、区司法局负责人陪同。
检查验收组先后深入唐家乡东山村、船山区职教中心、嘉禾桥社区、物流港司法所等地,深入了解船山区创建工作。据悉,近年来,船山区按照中、省、市的安排部署,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扎实推进依法治区,积极开展省级法治示范区创建活动,全区法治化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初步形成了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公正执法、行业依法管理、基层民主自治、监督体系健全的“法治大格局”。
通过检查,省验收组对船山区省级法治示范区创建工作给予了好评。扎柯指出,船山区省级法治示范区创建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措施有力、工作有序,全面开展了依法治区的各项工作,内容覆盖较全面,学法用法意识较浓厚,“法律七进”工作较扎实,各项工作都在依法治区的前提下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扎柯强调,船山区要按照省委精神,深入扎实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要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要深入持续推进“法律七进”工作,建立完善工作长效机制。要认真总结“六五”普法 工作经验,认真谋划“七五”普法规划。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增强群众法治观念;二要进一步推进各级机关和领导干部带头依法办事。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依法执政,严格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行使权利,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要建立健全重大问题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等制度。各级政府要带头依法行政,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执法机关要严格公正执法,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增强社会公众对执法的了解。要坚持执法为民,努力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大对困难群众、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实现应援尽援;三要进一步加强对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也是一项创新型工作,必须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强大合力,把责任、考评、机制落到实处,把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全面完成省级法治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为船山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