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元宵节游百病禁止群体
苍溪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元宵节游百病禁止群体性聚集活动的通告
苍应对疫情指通字〔2020〕第6号
当前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为严防疫情传播蔓延,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元宵节、游百病禁止群体性聚集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元宵节、游百病(阳历2月8—9日,即农历正月15—16日)期间,严禁任何个人、单位和组织开展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集活动。
二、全县所有景区、景点、公园、广场、农业园区等场所一律禁止对外开放,所有农家乐一律禁止营业。
三、实行“谁举办、谁负责”和乡镇、村(社区)属地负责制,统筹市场监管、卫生执法、文旅体、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切实加强巡查劝导,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依法严处。
四、县级各部门、单位、企业,各乡镇、村(社区)要立即通过电话、短信、标语、流动宣传车等方式广泛宣传提醒到位。
五、凡违反上述规定举办、参与群体性聚集活动的,鼓励群众投诉举报,举报电话:12345、12315。
苍溪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苍溪县人民政府(代章)
202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