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管理局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高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效率的通知
市住房保障中心,区县、开发区各级住房保障工作部门,各级人才市场:
为完善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制度,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压缩审批时限,根据省住建厅、省纠风办《关于进一步提高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审核效率的意见》﹝陕建发〔2013〕19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提高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效率通知如下:
一、压缩审批时限
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自2014年8月1日起,新受理的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时限由70个工作日压缩为30个工作日。
(一)城六区保障性住房和长安区经济适用住房的三级审核三次公示审核时限。
1.社区4个工作日完成受理、公示、审核和信息录入,并将审核资料和信息上报街办,公示期为三天。
2.街办或人才市场5个工作日完成初审,并将审核资料和信息上报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
3.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8个工作日完成公示和复审,并将审核资料和信息上报市住房保障中心,公示期为三天。
4.市住房保障中心13个工作日完成公示、六部门联审和终审,并将审批通过的审批表逐级返还,公示期为三天。
(二)其它区县、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按照30个工作日的审批时限,根据各自情况调整保障房资格三级审核三次公示的审批流程以及审批、公示时限。
二、优化审批流程
将终审阶段的六部门联审前置,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具体审批流程为:街办或人才市场在初审时,将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电子信息即时传送给区住房保障中心;区住房保障中心汇总后即时将电子信息传送市住房保障中心;市住房保障中心即时将电子信息报送六部门联审;六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将联审情况反馈市住房保障中心;市住房保障中心即时将联审情况反馈区住房保障中心;区住房保障中心根据联审反馈意见,将符合联审要求且通过初审、复审的申请纸质材料上报市住房保障中心进行终审。
三、增强服务意识
公平分配是保障性住房的“生命线”,资格联审是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基础性工作,事关政府形象,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各级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人员一定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热情接待、耐心解释,要建立健全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超时追责等相关制度,不让群众跑冤枉路、不让群众提供不需要的证明材料。
四、提高业务能力
市住房保障中心要定期开展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保障性住房基本政策、准入条件、必要材料、认定程序、特殊情况的处置、审批环节的衔接以及信息系统的录入和操作等方面,特别是要加强对街办、社区等基层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基层资格审核人员业务能力。
五、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住房保障部门要对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审核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同时畅通举报渠道。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及时整改,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提请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此通知。
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