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获上级环保节能补贴38亿元
近日,我区获得上级环保节能方面补贴共计37925.99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方面877万元,建筑节能方面180万元,交通节能方面36868.99万元。目前补贴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
环境保护方面,我区烟台西部热电有限公司华鲁、西部厂区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获得国家2017年第二批京津冀及重点地区污染治理工程中央基建投资资金802万元。区环保局获得2017年国家补助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75万元,专项用于淘汰燃煤锅炉。
建筑节能方面,我区获得2017年省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及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180万元,其中烟台天马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天马相城三期项目100万元;烟台越星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越秀星汇金沙一期项目40万元;烟台金桥置业有限公司的澎湖山庄1-24#楼项目40万元。
交通节能方面,我区公交集团获得2015年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135.99万元,专项用于实际用油者和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东岳汽车获得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第三批)36733万元,专项用于对2013年10月至2015年12月1.6升及以下节能环保汽车推广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