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医保局2021马上结束2022即将开启医保这些事你要知道
1、居民医保缴费最后期限
城乡居民应当在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办理次年的参保登记缴费手续,未在当年办理参保或缴费手续的,可在次年2月底前补办本年度的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缴费标准为全年度标准,享受待遇时间从缴费票据记载日期的次日起至本年度的12月31日止(特殊情形:凡在2022年2月28日24时前,成功缴纳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的参保群众,享受待遇时间依然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未在次年2月底前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可在3月1日至6月30日参保缴费,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后第3个月开始享受待遇。
为了不影响您的医保待遇,还是建议您尽快缴费哟。
2、起付线要重新累计
医保的起付线每年1月1日自动开始从0累计,上一年度的累计金额就不算了。这个政策在年底和年初的时候需要留意一下,可能会影响你来年的医保报销金额。举个例子,李明明最近想去医院看病,她2021年并没有达到医保的起付线,因此她决定1月1号再去医院看病,为下一年度累计欺负金额。大家可以按照需求,自行选择合适的看病日期。
3、新版医保目录实施
从2022年1月1日起,我市正式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新版目录与旧版相比,多了74种药品可以报销,同时有11种临床价值不高且可替代,或近几年在国家招采平台采购量较小的药品被调出目录,这11种药品就不能报销了。新增加的可报销的药品中,有67种目录外独家药品,通过医保谈判,平均降价61.71%。新医保目录的启用将更好满足参保人对于药品的需求,尤其是如果需要使用新进目录的谈判药品,降幅将会非常大!
4、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即将生效
2021年1月1日起,我市正式实施《黄冈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黄政发〔2021〕9号)。新办法在原《黄冈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黄政发〔2021〕9号)基础上进行修订调整。着力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在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时,对患者先救治、后付费,对医疗机构先预付、后结算。城乡居民住院待遇有所提高,黄冈市统筹区内住院医用耗材自付比例由30%将至20%;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正常分娩支付限额由800元提高至1000元,剖宫产支付限额由1200元提高至1400元,全面保障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权益应享尽享。(郑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