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办烟台市12名同志被授予全国敬老之星荣誉称号
12月10日,全国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委员会印发决定,表彰第六届敬老模范人物和敬老模范单位,其中烟台市有12名同志荣获得“全国敬老之星”荣誉称号,他们是:芝罘区富昌老年公寓院长韩月娇,莱山区滨海路街道东兴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孙惠兰,烟台乐天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朱文龙、海阳市康安老年公寓经理姜翠芝,山东旭鑫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朱见来,烟台市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培训部部长李召玲,莱阳市龙旺庄街道办事处纪格庄村书记兼主任房官晓,莱州市桃源山庄老年公寓总经理吕惠政,蓬莱市军休二所科员金凤秋,招远市九曲蒋家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王金勇,栖霞市蛇窝泊镇博地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孙正坤,长岛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宋海建。烟台市公路局被授予“全国敬老模范单位”荣誉称号。
据了解,全国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由全国老龄办、民政部、教育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团中央、全国妇联和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七部门联合开展。从2003年开展至今的十多年来,大力弘扬了中华孝道,积极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提高了人们的道德意识,促进了老龄事业的发展,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赞赏,产生了巨大的示范效应,取得了显著成绩。2014年,第六届全国敬老模范人物和模范单位评选工作开展以来,全国各级敬老主题教育活动主办部门认真组织实施,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并通过网络向社会公示,经评选委员会评选,全国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组委会认真研究,决定:授予叶如陵等10人“中华孝亲敬老楷模”荣誉称号;授予黄薇等60人“中华孝亲敬老楷模提名奖”荣誉称号;授予徐强等2736人“全国孝亲敬老之星”荣誉称号;授予北京市西城区民政局等136个单位“全国敬老模范单位”荣誉称号。这些模范人物和模范单位的感人事迹,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
(烟台市老龄办 焉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