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金融办严控小额贷款公司房地产企业贷款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防范房地产信贷紧缩可能造成的小额贷款公司经营风险,省金融办出台了《关于严禁小额贷款公司向房地产企业发放贷款的通知》(鲁金办字〔2011〕148 号)。区金融办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严控小额贷款公司向房地产企业贷款。
一是立即将《通知》转发我区2家小额贷款公司,要求组织公司高管及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并做好笔记。二是指派专门人员对我区房地产企业情况进行专项调查,准确掌握我区房地产企业详细情况。三是要求各小额贷款公司按照省金融办文件精神对公司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对贷款存量中涉及的房地产企业贷款进行统计,按照省金融办通知要求尽快消化存量房地产贷款,并承诺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加大贷款审查力度,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甄别贷款最终流向,保证不再发放房地产企业贷款。
目前,我区2家小额贷款公司已组织对《通知》进行学习并自查完毕,其成立以来累计发放贷款5.3亿元,贷款存量2.25亿元中均无房地产企业贷款。(河口区金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