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安监局四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工作落实
一是夯实安全责任。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镇长(主任)和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靠上抓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形成职责到岗、责任到人、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企业法人要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职工。二是加强协作配合。全区所有涉及安全生产的部门,牢固树立“大安全”理念,认真落实分行业、分系统、分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建立密切配合、统一协调、相互协作的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形成强大合力。 “项目突破年”活动各分指挥部切实加强项目建设安全监管,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盯紧、看牢、抓实,做到有人抓有人管。三是加大投入力度。各级各部门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断壮大资金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级分别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不断加大投入,确保各项监管措施的落实。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沟通协调联席会议和责任追究制度,把安全生产作为考核干部、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按照“责任倒查”、“一票否决”和“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做到事故原因水落石出、事故整改举一反三。对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要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