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扎实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
县民政局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积极主动,因地制宜,统筹安排,扎实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我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和《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我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台安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召开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成立大会,并下发了《台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全县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部分重点单位还返聘了参与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的专家,对地名普查工作进行指导。近年来,普查工作依据各类地名普查登记表进行实地调查和补查,采集地名及地名标志实体照片和录音、影像等多媒体信息,并对漏填、错填地名普查登记表予以补充和改正,确保地名普查登记表的标准性、准确性和全面性。截止9月末,我县完成了填写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登记表填报工作,共收录涉及11大类30个子类的陆域地名词条共3014条,拍摄照片3014张,编印成19本地名表册,登记了939块地名标志。全面收集整理了地名历史沿革、地理实体概况等信息资料。下一步工作中,县民政局将对台安境内界桩进行勘察,对损坏或丢失界桩进行维护和修补,并将采集成果录入地名数据库。
(何 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