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农村市场化改革——访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副主席国家工商总
“解决好‘三农’问题,历来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如何进一步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我认为,关键在于大力推进农村的市场化改革。”全国政协常委、民革中央副主席、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凡近日接受采访时如是说。
刘凡指出,多年来,全国工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三农”工作方针,围绕维护农村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开展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工作。工商部门创新并完善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七项机制”,其中“经纪活农”就将重点放在培育、发展和规范农村经纪人上。活跃在城乡市场的农村经纪人,一手连着千家万户的农户,一手连着千变万化的市场,搭起了农业生产和市场之间的桥梁,切实解决了农民的卖难问题。实践证明,农村经纪人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时至今日,农村经纪人队伍已经逐步发展壮大,形成了一支一百多万人的队伍,经纪活动几乎覆盖了所有农副产品,‘市场+经纪人+农民’的模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显示出蓬勃的活力。”刘凡说。
据刘凡介绍,伴随着农村经纪人的发展进程,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开始萌芽并不断发展壮大。与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一样,工商部门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这种新兴的市场主体,从出现之初就以“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态度,降低准入门槛、突破登记盲区,在职能范围内予以放行、给予引导并加以规范,帮助农民提高“组织化、闯市场”的竞争力。合作社在不改变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把千家万户小生产的农民组织起来,抱成一团,使农民真正成为市场主体,帮助农民实现了持续增收。
刘凡认为,农村经纪人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互促互动,全面带动了现代农业主体的组织化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完全契合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从农村经纪人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再到农业龙头企业的不断升级,实现了现代农业主体的科学发展,为下一步实现“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奠定了基础;工商部门兼具市场准入、农资打假、经纪人管理、合同监管、商标监管、广告监管、消保维权、市场规范等多项职能,实实在在地为发展、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打出了一套漂亮的“组合拳”。
刘凡指出:“农村经纪人和专业合作组织,都是发展现代农业不可或缺的主体。积极推动农村经纪人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甚至农业龙头企业升级发展,是政府在促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主动作为的体现。就农村而言,要继续培育农村经纪人;就农民而言,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就农业而言,要支持做强做大一批农业龙头企业。”
如何实现上述目标呢?刘凡提出建议:
一是国家将“经纪人法”列入立法计划,并尽快以***名义出台“农村经纪人条例”,规定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从事的领域、明确禁止自由流通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务外,农村经纪人都可平等进入,从事经营。
二是国家出台政策扶持五类农村经纪人:第一类是依托大中城市批发市场,为当地优势农副产品生产服务的农产品经纪人;第二类是在农业加工企业和农户之间牵线搭桥、促成订单农业的农产品贮藏加工经纪人;第三类是推广实用农业科学技术的农业科技经纪人;第四类是依托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为农民群众提供运输、仓储和营销中介服务的农产品运销经纪人;第五类是为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出路服务的农村劳动力经纪人。
三是建议国家结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和实施,出台相关政策,从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准入和退出、开展职业培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给予税收优惠等方面着手,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并支持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强做大,向农业龙头企业升级。
(中国工商报提供2009-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