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会召开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主持召开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
会议要求贯彻落实***、***决策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部署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指导意见》指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对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惠民生扩内需、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居民自愿、建管并重的基本原则,到2022年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到“十四五”期末,结合各地实际,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下一步,经济发展局将加大工作力度,从指导、储备、推进多方面着力,做好高新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储备工作。一是进一步摸清底数,建立项目储备库,形成滚动储备机制。二是加快项目推进力度,靠前服务,主动服务,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打通项目立项、用地、建设等审批上的绿色通道,形成联合审批机制。三是建立项目台账,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指导项目利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同时对储备项目做好策划,积极为其争取国家、省市政策资金扶持,助推项目建设。
经发局 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