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召开
5月31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森,副主任赵德、房宽良、郑德庆、司志荣,秘书长王继明出席会议;副区长杨玉峰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政府关于2015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博山区农村信用联社改制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城管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区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政府关于2015年度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批准了博山区2015年度财政决算;依法任免了有关人员,首次组织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对于区政府和区法院报告的各项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会前进行了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讨论审议中,提出了不少意见和建议。会后将形成审议意见,印发区政府、区法院及有关部门。区政府、区法院及有关部门要针对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抓好落实。
会议指出,实行宪法宣誓制度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法检”两院和各镇人大要严格落实这一制度,认真抓好组织实施,以此为载体,弘扬宪法精神,保障宪法效力。被任命人员要牢固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履行宪法使命,对法律负责、对组织负责、对群众负责,在本职岗位上担当有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