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近日,为深化监管行业领域安全问题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贯彻落实省政府《迎接建国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市、区安委会的要求,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下发《迎接建国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即日起开始执行,至2019年10月结束。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以大力整治各类事故隐患,聚焦闲置厂房(场地)和罐区(储罐)、危险品集中区(仓库)重点区域的隐患排查为重点;聚焦一般化工(危化品)使用、油气管道、燃气安全、电力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做到监管到位、治理到位、防范到位。
《方案》对6个方面的危险作业整治进行了具体安排:
一是重点整治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未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未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未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二是重点整治未制定并落实高处作业审批制度;作业人员不具备高处作业的身体条件(如酒后作业、情绪异常等);作业人员未规范系安全带(绳)、戴安全帽等劳保用品;将脚手架支搭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在强风或大雨、雪、雾等不利天气实施露天高处作业。
三是重点整治未开展燃(煤)气作业安全培训;未在燃(煤)气作业场所设立安全警示标志;从事燃(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检修的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未规范设置固定式检测报警器及使用便携式报警器;未配备防毒面具等劳保用品;未建立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在煤气区域堆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在煤气影响区域内设置人员密集的会议室、休息室等场所。
四是以粉尘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的金属粉尘、木粉尘企业为重点,大力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整治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五是开展外委施工(含检维修)作业重点安全问题及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重点整治外委单位不具备相应作业承包资质;未制定检维修工作方案;相关方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书面约定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发包单位未履行统一协调管理职责。
六是在冶金、机械、建材、轻工、纺织、商贸等行业全面开展特种作业安全隐患治理行动。重点整治生产经营单位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生产经营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查验,默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其它属无证上岗行为。
《方案》同时要求,各企业要认真排查厂区、场所内,易燃可燃有毒物品、物料的存储,安全保护设施损坏、故障、失效等突出问题,加强集中整治和常态监管,保持隐患排查整治高压态势。抓实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存放与充电问题、员工宿舍大功率电器及私拉乱接问题、车辆混放的问题、电池充电缺乏监管手段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