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城市消防总体规划2013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城市消防总体规划2013年度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3年6月4日
南京市城市消防总体规划2013年度实施计划
《南京市城市消防总体规划》自2002年11月21日由市政府正式批准实施以来,我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基础工作水平逐年提高,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确保2013年度全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顺利进行及基础工作的全面推进,结合我市城市建设发展和消防工作实际,制定2013年度实施计划如下:
一、实施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三)《江苏省消防条例》
(四)《南京市消防条例》
(五)《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
(六)《南京市城市消防总体规划》
(七)《南京市消防站用地控制专项规划》
(八)《南京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二、实施内容
(一)消防规划
根据南京市城市发展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目标,组织市有关部门着手编制《南京市城市消防总体规划(2011—2020)》。
(二)消防站建设
1.基本完成南湖消防站翻建,清江村消防站、救援保障中心新建及夫子庙消防站、特勤大队改造工程。
2.完成鼓楼消防站、迈皋桥消防站翻建前期工作。
3.协调相关部门建设岱山消防站、青奥村消防站、化工园方巷特勤消防站,翻建大厂消防站。
(三)消防装备
今年投入使用的青奥村消防站按照公安部、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1)特勤消防站的标准,配置车辆和基本器材。清江村消防站及救援保障中心按照普通一级消防站的标准,配置车辆和基本器材。青奥村消防站建设需购置高层供水消防车(进口)1辆、德国曼重型泡沫水罐车(进口)2辆、33米多功能云梯车(进口,带压缩空气泡沫)1辆、55米马基路斯云梯车(进口)1辆、城市主战车(进口)1辆、化学事故抢险救援车(进口)1辆、防化洗消车(进口)1辆、通信指挥车1辆、综合抢险救援车(进口)1辆以及11项个人防护装备、23项抢险救援器材、32项特种防护装备、部分常规器材。清江村消防站建设需购置18吨国产大功率泡沫水罐车1辆、8吨水罐车1辆、压缩空气泡沫车1辆、高层供水消防车1辆、大功率远程供水泵组1套、抢险救援车1辆、33多功能云梯车1辆以及11项个人防护装备、23项抢险救援器材、32项特种防护装备、部分常规器材。
(四)消防水源建设
1.2013年主城区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按国家规范要求设置市政消火栓。
2.在云龙山路、宁丹路等主要道路增补市政消火栓180个。
3.市住建委要加强城市给水管网改造,凡给水管网的管径、水压、消火栓达不到要求的,要列入城市改造计划,逐步实施。
(五)消防通信建设
推进消防业务大楼接处警指挥系统改造,建设灭火救援指挥系统消防接处警子系统,共投入资金800万元。
(六)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1.江宁禄口街道、六合程桥、金牛湖和横梁街道、溧水白马镇、高淳东坝镇等6个全国重点镇、经济发达镇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建成政府专职特勤消防队。
2.推进全市45支乡镇保安消防队的人员、车辆、装备建设达标,真正做到“一队、一车、五专职、五兼职”。
三、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要从维护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城市消防规划实施工作。要根据实施计划,及时调整年内工作安排,落实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市公安消防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与规划等实施部门协调、配合,掌握规划实施进度,并适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政府。
(二)要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定期发布城市消防规划实施成果,努力形成社会广泛监督、人人遵守规划的良好氛围,为全面落实城市消防规划打下坚实基础。
(三)定期召开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会议,研究解决消防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消防重大项目建设任务,发布消防规划实施进度及有关信息,充分发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议事、办事的平台作用。年底,市政府将结合年度政府消防工作目标考评,对各地、各部门规划实施情况开展检查。
(四)新建城区、开发区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严格按照标准同步建设,确保不欠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