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阳县2010年2万余名城镇居民参保
近日,记者从劳保局获悉,截至2009年12月31日,济阳县城镇居民2010年参保人数为22005名,收缴个人参保金额202.8万元。
自2009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以来,济阳县已先后为1000余名城镇参保居民支付医疗费用200余万元,有效解决了城镇居民看病难问题。为充分调动广大城镇居民的参保积极性,扩大城镇居民医保网络覆盖面,2010年济阳县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将未成年城镇居民的参保补助资金提高到每人每年80元,并强调当年出生的新生儿可随时入保。针对全县广大城镇居民居住分散、时间要求紧、业务量大,具体操作复杂等问题,通过网络、报刊、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内容、意义、缴费标准、受益比例及参保手续,通过县邮政局为2009年参保对象下发参保通知20000余份,抽调专门人员到各居民小区张贴参保通知,有效扩大了城镇医疗保险制度宣传面;积极组织教育部门负责人召开宣传动员会,努力增加在校学生参保人数,联合民政局、县残联等部门,先后将2000余名城镇低保对象及重度残疾人纳入参保范围,切实为他们减轻医疗负担,实现其“病有所医”。此外,相关部门还强化内部管理,简化参保手续,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将这一民心工程做实、做好。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济阳县城镇居民2010年参保人数为22005名,比2009年全年参保人数增加900余人;收缴个人参保金额202.8万元,比2009年增加1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