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开展审判管理年活动
本报记者 黎斯 通讯员 叶滢 报道 “要从根本上解决目前法院管理工作的问题,出路只有一个就是实施最严格的管理,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率,向管理要效益。”昨天下午,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在“审判管理年”活动动员大会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我市两级法院的主要领导,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分会场收看收听了会议。
据悉,今年全省法院陆续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年、审判管理年、执行治理年、司法能力建设年”等“四个年”活动,其中,本月3日省法院已召开了“廉政警示教育年”活动动员大会。近年来,我省的审判管理工作基本建立起了较完善的审判管理流程制度,不断提升了信息化管理工作水平,培养和锻炼了一批审判管理干部等。但仍存在对科学管理认识不足、管理手段不够先进等问题。为此,省法院开展“审判管理年”活动,认真落实“为民司法”理念。
我市两级法院将按照“深入动员、部署,完善制度、强化管理,推广经验、深化成效,检查验收、总结提高”四个阶段,根据自身实际,突出重点,解决问题,注重成效,认真做好“审判管理年”活动的相关工作。同时,市两级法院集中精力,抓好当前各项工作,抓好班子建设、队伍作风建设和“两个窗口(信访窗口、立案窗口)”建设等,增强全体干警的服务意识,切实做到便民、利民。
《茂名晚报》(2009-02-21 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