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港路街道率先开展新老年法宣传月活动
我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自今年7月施行。对此,城港路街道高度重视,决定利用8月份一个月的时间,在区内上下率先开展《老年法》宣传月活动。为确保宣传活动实效,主要措施是:
一、全面发动,增强责任感
七月中旬,组织安排召开了区街范围内村级以上主要负责人专题会议,传达和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要求,此次宣传活动月,各单位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感,高度重视,注重实效,不走过程。同时,向全社会发出一份倡议书,并将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主要内容印刷成传单,发放到每家每户,让每一个人都知悉新《老年权益保障法》主要精神,为全面掀起学习热潮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突出重点,增强使命感
新《老年权益保障法》宣传月活动突出三个重点:一是与深入宣传和倡树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结合起来,把宣传月活动办成一个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承赛;二是与深入优化和巩固良好的发展环境结合起来,让整个宣传月活动成为宣传美丽城港一个亮点;三是与基层干部走在前面,机关干部率先垂范结合起来,重点开展《常回家看看》、《承欢膝下是我们共有福利》等主题活动。通过突出三个重点,进一步增强工作使命感,真正全社会形成让敬老、爱老之风。
三、注重实效,增强荣誉感
为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效,区街党工委决定,在全社会开展“孝亲敬老之星”评选活动。首先各个单位初选,评出本单位“孝亲敬老之星”。然后,区街从“孝亲敬老之星”中,根据事迹突出、影响广泛、示范作用强要素,区街集体研究确定“孝亲敬老楷模”候选人,并在全社会公示表彰。同时,根据评选标准,由单位申报,党工委研究确定评选10—20个敬老模范单位。目前,城港路街道率先开展的新《老年权益保障法》宣传月活动正在有声有色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