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大中型水库及万亩堤围防汛责任人名单公告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2月24日发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相关规定:“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为强化和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和部门防汛责任,切实做好2019年防汛工作,现将全市大、中型水库及万亩堤围防汛责任人予以公告。
茂名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19年5月9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7 04:48:4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