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专项行动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安全规范管理,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即日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在加强对“电视问政”问题整改的基础上,对全市范围内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面向学生经营的食品店、餐饮店、食品摊贩进行规范管理,用2个月的时间,确保至少22所学校周边食品经营业户完成规范,提升经营主体责任意识和师生食品安全意识,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监管成效。召开专题会议,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层层细化责任,实施网格化、规范化、痕迹化监管,确保不留空白、盲区和死角;落实主体责任,确保规范经营。与经营主体签订《食品店食品安全承诺书》、《餐饮店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摊贩食品安全承诺书》,要求其必须做到许可证(实名备案证)、健康证等证件齐全并亮证经营,提高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突出重点难点,严格严厉执法。重点对主体资格情况、场所卫生情况、索证索票情况、食品质量情况、原料添加剂使用情况、厨房餐饮具清洁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规范,对达不到许可条件的经营单位采取备案管理,对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进行严厉处罚;组织校方参与,实行群防群控。积极推进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在学校张贴《食品安全告知书》,发放食品安全宣传手册,向广大师生普及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广大师生自觉去亮证场所消费和“寻找笑脸就餐”,组织规范范围的学校校长填写《学校周边食品安全规范情况评议表》。畅通举报渠道,加强社会共治。公布“12331”、“83314056”投诉举报热线,强化社会监督,广泛动员师生、家长和全社会参与到食品安全管理,实现社会共治,营造良好食品安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