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式启动办公
1月16日,经过10多月的紧张施工、精心准备,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式启动办公,市公证处、市法律援助中心同日迁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并向社会公布了中心地址、办公时间、公交线路等事项。
为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打造统一法律服务平台,集中受理和解决群众的法律服务事项,提供综合性、“一站式”法律服务,去年3月,我市启动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暨律师大厦建设。中心选址在宿城区千百美广场,购买面积8000平方米,总投资5000万元,一层为接待服务区,设置公证、法律援助、医患调解、司法鉴定等服务窗口,四层为宿迁市宿迁公证处办公区,五层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公区以及市律师协会、市基层工作者协会、市公证员协会等,六至十二层、二十层为六家律师事务所。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多次召开由市司法局、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规划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城区政府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市长办公会,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进行专题会办,积极推进。 并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充分认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真正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支持,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顺利建设提供充足的保障。二是明确责任单位职责分工,强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关系范围广、涉及程序多,相关部门要共同发挥职责,积极构建部门联动、市区共建的工作机制。三是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强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4月份部署,5月起推进实施,年底竣工验收。四是坚持以质量为核心,严格按照技术标准组织施工,实行全程***监理,确保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成精品工程、优质工程,打造成全省可借鉴、可示范、可推广的民生服务样板工程。五是加强对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司法局要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统筹协调;相关责任部门要围绕分工明确分管领导,加强信息沟通,建立工作会商、联合会办、现场推进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齐心协力,通力协作,共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快效率、高质量建设。(程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