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从严项目审批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是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 战的有力抓手。今年以来,宿迁市严格落实“三线一单”、 规划环评的要求,累计拒绝高污染、高耗能落户项目 5 个。下一步,宿迁将坚决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指导思想,严格落实省、市决策部署,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摸清存量底数,开展排查检查。一是全面摸清存量底数。在完成梳理 2018 年以来已建、在建、拟建“两高”项目审批情况基础 上,进一步摸排 2018 年以前审批的“两高”项目,建立生态环境管理清单台账,动态化管理“两高”项目。二是及时开展现场检查。将“两高”项目纳入环境执法监管重点,对部分“两高”重点项目开展抽查检查,重点对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或批建不符、是否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环评文件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以及排污许可证申领和执行等情况开展检查。三是推进问题整改。对于持有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或排污许可证中存在整改事项的“两高”企业,建立销号制度,落实分类整治措施,密切***整改落实情况,发现未按期完成整改、存在无证排污行为的,依法从严查处。
二、控制新增量,严格项目审批。一是加快限值限量管理。全面推进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和化工园区限值限量管理工作,按期完成园区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对园区污染物排放超过限值的,暂停审批新增排放相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二是严格项目准入。两高项目均需执行报告制度,报省厅备案同意后方可受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总量控制等要求的项目,一律坚决停批。“两高”项目污染物总量平衡应来源于“十四五”减排量,不得使用“十三五”减排量。三是明确项目标准。“两高”项目应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标准,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二级以上水平。纳入绿色标杆的行业项目,应执行《宿迁市“绿色标杆”示范企业申报实施方案(试行)》有关标准要求。
三、加强业务指导,开展审查联动。一是聚焦重点项目审批。加强相关业务培训与指导,将部分重点两高项目报告书技术评审,由原来的县生态环境部门组织改为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市级部门全程参与审批工作,并对审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审批能力不适应的依法上收部分环评审批权限。二是落实安全生产底线。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项目,加强与应急部门联动审批。报告书项目应邀请应急管理部门和安全专家参与评审,报告表项目需征求应急管理部门意见后方可审批。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审批。凡是未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产能置换、能评等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环评,禁止企业自备燃煤锅炉,进一步明确从立项源头落实项目准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