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秦淮区应急管理局公告(2020年第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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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8日发表
南京同天化工有限公司现终止危化品经营活动,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决定:
一、注销南京同天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苏(宁)危化经字(秦)00138)。
二、收缴南京同天化工有限公司苏(宁)危化经字(秦)00138《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依法予以注销。
该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今后仍需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要按规定向相应发证机关重新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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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10:11:4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