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森林火灾失火案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3月12日,郊区旧街乡后山村发生一起较大火灾。火灾发生后,市公安局郊区分局迅速对案件展开调查。目前已查明火灾起因为随意丢弃烟头引发山火,犯罪嫌疑人李某荣已被刑事拘留。
3月12日15时39分许,市公安局郊区分局接到市公安局110指令,平坦镇、河底镇发生火灾。接警后,郊区公安分局快速反应,立即组织相关警种前往火灾现场维持秩序、指引道路,积极参与灭火工作。大火扑灭后,警方立即开展调查工作,查明火灾发生原因。
经警方调查,3月12日下午14时许,59岁的旧街乡后山村村民李某荣到自家自有地中刨地,其间随手将抽剩的烟头扔掉,引发山火。因当时未能及时控制火势,后蔓延到旧街乡、平坦镇及盂县等处。经专业人员调查评估,火灾过火面积共计11338.5亩,经济损失近3千万元。
李某荣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3月29日,犯罪嫌疑人李某荣因涉嫌失火罪被郊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4月1日移送阳泉市郊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近期我市天气持续晴热干燥,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请大家自觉遵守禁火规定,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违法者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田智慧 郑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