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淳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区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区属社会组织: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苏民规〔2010〕3号),现将开展2021年度南京市高淳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在区民政局注册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
1. 2019年6月30日前登记成立且未参加过等级评估的;
2.获得评估等级满2年、自评能够达到更高等级的;
3.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需重新申报等级评估的。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社会组织,不予评估:
1.未获得2018、2019年年度检查结论的;
2.2019年年度检查结论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
3.2019年以来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4.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5.不符合评估条件的其他情形。
二、评估机构
(一)区民政局负责区属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负责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社会组织评估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
(三)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负责社会组织评估的复核工作以及对举报、退出评估的裁定。
(四)社会组织评估初评单位负责指导社会组织评估材料的申报、组织评估专家组进行实地考察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报评估委员会。
三、评估内容
社会组织实行综合评估,评估指标内容包括基础条件、组织建设、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评估类型分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三大类,其中社会团体包括行业性、学术性、综合经济类、公益性、体育类、职业类、联合性七类。
四、评估程序
1、参评申请。符合评估条件的社会组织请于2021年11月22日前提交《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正反两面复印件、党建证明材料。
评估等级满2年申报更高等级的社会组织,还需提供原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参评社会组织的参评资格。符合评估条件的列入评估范围,通知评估初评单位对其进行初评及实地考察,并向不符合评估条件的社会组织发出不予受理的通知。
3、专家初审。参评社会组织于12月13日前,按照要求,对照评估自评表,准备相关材料电子文档,并将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494618535@qq. com,评估专家依据评估指标,对相关材料进行初评。
4、实地考察。专家对参评的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考察,根据评估指标,逐条考评并进行打分,给出初评意见。
5、材料装订。参评的社会组织根据要求,将最终材料装订成册,于2022年1月10日前送至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办公室。
6、确定等级。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对专家初评意见进行终评,并将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同时向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发送评估等级通知书。
7、发布公告。区民政局根据评估委员会的评估结论和公示结果,发布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公告,授予评估等级,并向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证书。
五、评估要求
(一)对于申报1A、2A等级的社会组织评估可以适当简化材料,申报3A级的社会组织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装订材料。
(二)未按要求开展党建工作的社会组织一律不得申报3A等级。相关要求参见《民政部关于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中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有关要求的通知》(民函〔2019〕54号)及中共南京市民政局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实施办法》(宁民委〔2018〕23号)等文件。
(三)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有效期满后不申请复评,或符合参评条件未参加评估的,定为无评估等级。
六、结果运用
社会组织评估是加强对社会组织规范管理的重要举措,同时也将成为下一步落实承接政府职能、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申报公益创投、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非营利组织免税、评优评先等各项培育扶持政策重要资格条件。符合评估条件的社会组织应根据本组织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对照评估指标,明确申报类型,按照通知的各项要求,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各评估机构应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周密计划,精心组织,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评估全程工作。
符合评估条件的社会组织,无特殊原因不参加等级评估的、或上一次评估等级已满5年未参加复评的社会组织,将通报至其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建议取消参加评奖评先、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等资格,且今后参加等级评估只能申报1A等级资格。
七、联系方式
区属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报送地址:高淳区淳溪街道北漪路18号区民政局209办公室。
联系电话:57311600,188****6510
联系人: 陈鹏
八、其他事项
社会组织评估申请书、评估自评表、评估指标、党建证明材料格式等材料见***。
特此通知。
***:2021年度社会组织评估指标等材料
南京市高淳区民政局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