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安全生产宣讲的
各街道(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指示精神,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压紧压实基层一线和广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根据《市安委办“百团进百企业千万员工”活动的通知》(宁安办〔2021〕50号)要求,将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活动,现就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年4月至10月底
二、主要内容
(一)******关于安全生产最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对江苏工作系列***要求。
(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要求,“十四五”规划《建议》和《纲要》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
(三)即将完成修订并实施的《安全生产法》在落实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上作出的规定及法律责任。
(四)专项整治“一年小灶”在责任体系、工作机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五)全面实行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开展危化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
三、具体任务
(一)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宣讲活动。6月底前,街道安委会主任、副主任要深入基层一线开展1次安全生产专题宣讲;8月底前,区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要带头到所属行业领域开展1次宣讲;生态科技岛经开区、建邺高新区和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深入辖区企业开展1次宣讲;10月中旬,区应急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推进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等重点工作,深入企业、面向员工开展1次专题宣讲。充分用好《企业安全生产宣讲参考资料》《全面实施安全风险报告大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著安全于文化—朗盛(常州)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纪实》专题片,通过宣讲推动企业更好落实主体责任。相关学习资料请自行(邮箱:jyqawb2021@163.com账号:abc123)
(二)组织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街道党(工)委、各类开发园区党工委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举办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安全生产学习交流会。
(三)推动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纳入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内容。继续通过“学重要论述、促安全发展”网络平台,组织“两个全覆盖”对象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学习《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省政府140号令)。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系统等组织企业员工在线学习,交流心得体会。
(四)结合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发挥基层网格员作用,深入企业一线、车间班组,通过发放宣传海报、折页和张贴公告等形式,宣传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危化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等重点工作安排,增强企业风险防范意识,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五)组织开展主要负责人“四个一”说安全活动,通过集中学习、发表署名文章、深入企业宣讲、开展督导检查等形式,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园区和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市、区安委会统一部署和时序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落实好各项学习宣讲任务。
(二)加强宣传发动。要结合安全宣传“五进”“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及时报道活动进展,宣传典型做法,扩大活动覆盖范围。
(三)加强督促考核。各街道、园区和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科室和具体人员,及时报送活动进展情况。区安委办将把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考评内容,定期通报调度,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请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牵头部门及各街道(园区)组织开展宣讲活动后,及时填写进度表,于10月15日前报区安委办(盖章后扫描件PDF版和word电子版分别发至邮箱)。
联系人:徐国栋 联系电话:87778783
邮 箱:jyqzzb2020@163.com
附 件:XX单位“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活动进度表
建邺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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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单位“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活动进度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2021年月日
序号 | 单位 | 安委会主任、副主任宣讲情况 | 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宣讲情况 | 街道(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宣讲情况 | 区应急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宣讲情况 | 累计宣讲干部数 | 累计宣讲场次 | 累计覆盖企业数 | 累计覆盖企业员工数 | ||||||||
应 宣 讲 数 | 已宣讲数 | 未宣讲数 | 应宣讲数 | 已宣讲数 | 未宣讲数 | 应宣讲数 | 已宣讲数 | 未 宣 讲 数 | 应宣讲数 | 已宣讲数 | 未 宣 讲 数 | ||||||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