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人民检察院适用速裁程序集中办理9起案件
近日,于洪区人民检察院适用速裁程序集中提起公诉9起危险驾驶案件,于洪区法院集中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此次集中开庭审理的9起案件中,均为危险驾驶案。从审查起诉到判决,平均用时15天。虽然诉讼时间缩短,但在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为确保审判程序合法,切实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将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的规定、审判方式及拟提出的量刑意见充分告知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嫌疑人同意、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由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公诉人简要宣读起诉书,简化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环节,法官重点核实《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真实性、自愿性,并听取了9名被告人的最后陈述,9名被告人当庭均认罪悔罪认罚,对定罪量刑均无异议,庭审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并当庭进行了宣判,9名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
此次速裁程序案件的顺利办理,对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在本地区的适用产生了积极的法治效果,不仅提高了司法效率,化解了社会矛盾,更有助于实现公平正义。以后,于洪区人民检察院将大力推进速裁程序的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