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法库县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扶贫办发〔2018〕2号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相关单位:
《法库县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法库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6日
法库县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要求,按照******在中央纪委关于河北省张家口市有关情况报告上的***精神,根据《辽宁省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辽脱贫发〔2017〕5号)及《沈阳市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沈扶贫发〔2018〕1号)要求,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关于脱贫攻坚系列***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按照省委、市委脱贫攻坚总体部署,突出问题导向,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纠正、严肃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实现我县贫困群众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目标任务
围绕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紧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措施,专项梳理分析脱贫攻坚识别不精准、帮扶措施不精准、退出不精准、群众认可度低及资金安排使用不精准等问题,深入查找扶贫领域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把专项整治作为提高脱贫攻坚精准度的制度性安排和经常性手段,确保我县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二、重点解决的问题
(一)“四个意识”不强
1.对巩固脱贫成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行安排部署。
2.对***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贯彻不力,制定配套措施、细化落实方案、推进组织实施不及时不到位。
3.对推动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认识不到位,行动不坚决,以农村区域发展代替精准扶贫。
4.对脱贫攻坚标准把握不准,或提高标准,人为吊高胃口;或降低标准,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
(二)责任落实不到位
5.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负责同志研究指导不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分管负责同志工作不深入不扎实,具体负责部门责任不明确不落实。
6.对已出台政策措施的实施指导督促不够,政策停留在纸面上或实施效果不明显。
7.对本地区本部门的扶贫工作指导不够,没有形成系统合力。
8.主动作为不够,对脱贫攻坚中出现的新问题不重视、不解决或者推诿扯皮。
9.对定点扶贫、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等工作不够重视,派出的干部不得力,缺少指导、支持、关心和监督,存在“挂名走读”等问题。部分驻村干部对脱贫攻坚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责任不明晰,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够彻底。
(三)工作措施不精准
10.贫困识别不精准,没有做到应扶尽扶,贫困退出没有坚持标准和程序,退出质量不高。
11.行业扶贫政策措施操作性不强,无法落实落地。
12.区域扶贫政策聚焦精准扶贫不够,到村到户政策措施率针对性不强、力度不够。乡镇(街道)项目库建设不完善,无法适时选择合适的产业项目,导致发展受限。结对帮扶工作方法简单,不能充分实现从“输血”到“造血”的转变。
13.用部门一般性工作代替扶贫工作,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倾斜支持力度不够;用行业普惠性政策代替精准扶贫政策,政策措施缺乏针对性。村级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贫困村村容村貌改善不到位。
(四)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
14.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不严,导致贪污浪费、挤占挪用等问题时有发生。
15.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失职渎职,导致扶贫资金闲置滞留或造成损失。
16.对贫困乡镇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支持不坚决,甚至软抵制。
17.未按规定执行扶贫资金公开和公示公告制度,群众和社会不知晓,难以有效监督。
(五)工作作风不扎实
18.调查研究不深入实际,指导工作脱离实际,遇到问题不解决。
19.工作落实走形式,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缺乏开拓创新精神,对待上级工作部署有照本宣科、生搬硬套,对加强和改进扶贫工作缺乏好的点子和思路,扶贫工作成效不显著。
20.简单发钱发物、送钱送物,不注重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扶贫成果不可持续。
21.扶贫干部队伍建设薄弱,工作能力不强,业务不够熟练。
(六)考核监督从严要求不够。
22.考核评估一团和气,不较真碰硬。
23.督查巡查避重就轻,报喜不报忧。
24.发现问题隐瞒不报,袒护包庇。
三、工作步骤
由县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我县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工作共分动员部署、查摆问题、限期整改、总结评估、建章立制五个阶段进行,其中把整改贯穿始终,即知即行、即查即改,使专项治理各个阶段有效街接、相互贯通。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月一2月)
1.深入宣传发动。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层层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媒体宣传等有效形式,认真传达本方案精神,充分做好干部的思想发动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开展学习培训。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运用多种形式, 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和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精神,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有关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和脱贫攻坚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增强改进扶贫领域作风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向县脱贫攻坚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告本阶段工作情况。
(二)查摆问题阶段(2018年3月一4月)
1.广泛征求意见。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面、设立网络投诉举报平台、建立公众微信号、公布举报方式等形式,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广大群众、社会各界,特别是扶贫对象、困难群众对扶贫领域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
2.认真自查。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都要对照本方案指出的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自查。要召开高质量的排查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和贫困对象指出本地区存在的扶贫领域作风突出问题,确保查找问题见人见事见细节。
3.深刻剖析原因。对查摆出的问题,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典型案例等形式,剖析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方向。
4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向县脱贫攻坚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告本阶段工作情况;县脱贫攻坚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本阶段工作情况。
(三)限期整改阶段(2018年5月一8月)
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剖析扶贫领域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边学边查、边查边改、边整边改,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帐,明确责任时限,实行销号整改,要采取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6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向县脱贫攻坚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告整改方案;8月底前,要向县脱贫攻坚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本阶段工作情况。
(四)检查总结阶段(2018年9月一10月)
1.全面检查。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对专项治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查漏补缺、切实整改、认真总结。县脱贫攻坚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对问题整改不力的,要责令重新整改,督促整改到位;对把关不严的,及时提醒,情况严重的,及时通报曝光。
2.全面总结。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对全县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成效、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
10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向县脱贫攻坚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告本阶段工作情况。
(五)建章立制阶段(2018年11月一11月底)
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扶贫领域作风监管长效机制,从制度机制建设上查找漏洞及薄弱环节,以提高制度执行力、公信力、约束力为重点,在加强教育管理、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强化监督机制、严格考核奖惩等方面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保障机制。
11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向县脱贫攻坚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告本阶段工作情况;县脱贫攻坚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书面报告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体情况。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学习培训。把扶贫内容纳入全县干部培训计划。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分别制定扶贫干部学习培训计划,重点要加强对基层扶贫干部的培训,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脱贫攻坚的新部署新要求,解读脱贫攻坚政策举措,介绍精准扶贫典型做法,帮助扶贫干部提高认识,着力培育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扶贫干部队伍。[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委党校、县农经局、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
(二)规范驻村帮扶。县直各包保部门要选派得力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加强管理考核,对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表彰激励;加强保障支持,确保驻村干部下得去、融得进、干得好。[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县农经局、县直各包保部门]
(三)改进调查研究。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基层、联系群众,总结推广经验,发现并解决问题,防止走过场。调研方式要求实,不提前踩点,不培训农户,不弄虚作假。调研活动要严格遵守中央有关规定,一律轻车简从。严禁为迎接检查制作展板,严禁无实质内容的安排,严禁乡、村层层陪同。[牵头部门: 县委办。配合部门:县农经局、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
(四)减轻基层负担。减少村级填表报数,除每年根据统一部署填报一次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外,任何单位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村级填报扶贫数据,切实减轻村级扶贫干部负担。减少检查考评,减少会议文件,精简会议活动,减少发文数量,严禁朝令夕改。[牵头部门: 县委办。配合部门:县农经局、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
(五)加强档案管理。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完善扶贫平台的数据和信息管理,加强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加强数据分析,不断提高识别质量,为宏观决策和工作指导提供支持。要建立好脱贫攻坚项目库,加强档案归档。论证和储备好扶贫项目,防止资金闲置浪费或因项目选定不准造成损失。同时结合县域经济发展规划,积极引进和培育带动脱贫能力强的企业。推进资产收益扶贫和光伏扶贫等项目,实现贫困户长久稳定脱贫。[牵头部门: 县农经局、县档案局。配合部门: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
(六)健全扶贫公告公示制度。实行扶贫公示公开制度,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及时公告公示,保障项目和资金阳光运行,引导贫困群众参与扶贫项目决策、管理和监督,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牵头部门: 县农经局。配合部门: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政府办、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
(七)严格考核评估。实施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和督查巡查,开展常规性的暗访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纪检监察、审计、检察、媒体、社会等全方位的监督,倒逼各地打造过硬优良作风。县脱贫攻坚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牵头部门:县委办。配合部门: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农经局、县考评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
(八)查处突出问题。建立举报追查制度,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一经举报,追查到底。建立查实曝光制度,对查实的扶贫领域案件,坚决予以曝光。建立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制度,对涉贫作风问题频发的地区、部门和单位,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牵头部门: 县委办。配合部门: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农经局、各相关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把保障打赢全县脱贫攻坚战作为极其重要、极其严肃的政治任务,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转变作风。自觉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将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落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全县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县长任副组长的法库县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办,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督查督办、日常管理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农经局局长沈纯刚担任。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具体行动方案,确定专职工作人员,按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工作。具体名单于2018年2月末前以书面形式(盖章)报送县脱贫攻坚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 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强化脱贫攻坚一把手责任制,落实脱贫攻坚党政同责责任制,把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为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具体行动,纳入本地区重点工作。各乡镇(街道)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区扶贫的重大政策、重大问题要高度重视,做到统筹安排部署。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敢于反映和处理问题,把监督执纪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各级扶贫政策和资金项目惠及贫困群众。
(四)注重整治实效。县脱贫攻坚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零容忍”,接到反映要认真核实,发现问题要及时查处,通过采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罚等措施形成有力震慑,实行快查快结。对整治不到位、工作走过场,存在严重腐败问题不报告、不查处或者查处不力,要严肃追究责任。县脱贫攻坚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对我行我素、顶风违纪、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单位和部门,将进行严肃问责,追究党政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五)强化协调联动。县脱贫攻坚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按照本级受理、同级移送、上级交办等类别进行逐件登记,实行动态监督检查和管理,做到件件有回音。
(六)强化宣传保障。加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引导,采取切实措施,扩大社会宣传面,提高群众知晓度,营造脱贫攻坚良好氛围。既要运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微信等形式广泛宣传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也要结合农村实际,采取各种方式,深入村组、田间地头宣传扶贫纪律规定。发动群众监督,形成监督执纪强大舆论氛围;既要通过查处曝光典型事、问责典型人来传导工作压力,推动脱贫攻坚任务落实,又要注意把握政策,区分问题性质,落实容错纠错机制,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保护基层干部积极性。
联 系 人: 石 刚、刘茂宜
联系电话: 87125877
电子邮箱: fkxfpb87125877@163.com
***:法库县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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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库县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欢苗 县委书记
陈大为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赵 丹 县委副书记
刘 成 县纪委书记
赵永硕 政府副县长
姜春杰 政府副县级领导
成 员:县纪检委、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委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办、县政府督查室、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农经局、县考评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职 责:负责统领全县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办,办公室主任由农经局局长沈纯刚担任。负责全县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监督、考核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