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定工资制度将在我省全面推行
“全省要在3年内实现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覆盖面达到95%,5年内基本实现全覆盖。”刚刚闭幕的省工会第十次代表大会上传递出这一令全省职工兴奋的消息。省总工会要求,今后5年各级工会组织要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主线,推动企业依法普遍建立工会组织和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工资集体协商是维护劳动者自身利益的有效途径。“目前我省共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2.5万份,覆盖企业3.3万家,覆盖职工310万人。显然,十二五规划确定的这个目标将使更多劳动者从工资集体协商中受益。”省总工会法律部部长苏宏野说。
“这意味着今后职工不仅关心是否涨工资,还将关注自己的工资和涨幅是否是经过协商确定的,工资集体协商将真正成为一种制度约束。”营口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孙恩波做出这样的解读。
在具体操作上,辽宁工会组织将积极推动把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和职工工资增长率列入对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目标考核体系;将以“双合同月”活动和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为载体,以县以下广泛推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以行业劳动定额、工时工价制定为突破口,逐步提高企业职工特别是生产一线职工工资收入水平。
苏宏野表示,目前,我省已在行业和区域性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中取得重点突破,未来将推进大中型企业参照行业标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这将使我省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上升到一个新高度。另外,因为是由工会代表职工去进行工资协商,所以一个重要前提就是要提高建会速度。目前,我省不断跟进县域经济、乡镇(街道)企业和工业园区加快发展的进程,推动中小非公企业组建工会,广泛吸纳劳务派遣工、农民工以及规模化的个体工商户等社会组织中的职工加入工会。5年内,全省乡镇(街道)将全部建立总工会,这无疑会有力促进工资集体协商的开展。
实现全覆盖不仅是简单的扩面,对于已将“营口经验”向全国推广的辽宁来说,更在于深化和完善这一制度。此次会议就指出,要健全协商主体,规范运作程序,把握关键环节,强化履约监督;充分发挥工资协商指导员的作用,在提高工资集体协商质量上下功夫,切实维护好广大职工的收入分配权益。孙恩波表示,目前工资集体协商已经覆盖了营口70%以上的企业,已试点一年多的评估机制今年即将全面铺开。职工代表、企业代表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团成员将组成评估小组,定期对各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质量进行评估,使其落到实处。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