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申报2018年林业贷款贴息补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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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09日发表
根据《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2018年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林办字〔2018〕6号)精神,县财政局对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之内存续并正常付息的林业贷款项目进行了统计。符合林业贷款贴息的项目是:龙宝参茸股份有限公司的林业企业以公司带基地、基地带农户的林产品加工贷款项目;农户和林业职工个人的小额贷款项目。申请贴息总额为188.6万元。
县财政局严格审核验证了上述单位及个人贷款合同、贷款凭证、结息凭证、银行征信查询报告等资料,核查了申请贷款贴息补助项目单位的现地建设规模与所申报贷款贴息补助项目报告书填报内容是否一致,并详细了解贷款资金投入使用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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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14:49:1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