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含人事信息)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公告
公 告
2020-01-26 12:50:45
广大市民朋友:
1月26日,我市确认1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姜某某,男,25周岁,丹东人,在武汉一家国企工作,于1月21日由武汉返丹后出现发热症状,1月23日其家人驾驶私家车将其送到丹东市中心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立即对该患者先行进行了隔离治疗。目前该患者属于轻症病例,与其密切接触者已实施了隔离观察。
广大市民朋友,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我市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关乎您和家人及全社会的健康,也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每一位公民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为防止疫情扩散,准确查找与姜某某有密切接触人员,现发布紧急公告:
一、姜某某自武汉至隔离治疗期间行程轨迹
1. 1月21日上午11:00乘坐武汉—大连CZ6513航班,座位号41K, 13:50分到达大连,而后乘坐D7719次火车,4车12C,于20:30分到达丹东站,下车后搭乘网约车回振安区
太平湾爷爷家。
2.回家后一直居家,没有外出。
3.1月23日下午发热、咳嗽,其家人驾驶私家车将其送到丹东市中心医院发热门诊,后由120救护车运送至市传染病医院隔离治疗。
请在上述过程中与其有过接触的市民,随时观察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并立即与所在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联系。联系电话,东港市:7122860;凤城市:8668120;宽甸县:5125889;振兴区:2027889;振安区:2530142;元宝区:2818584。
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时,请第一时间戴好口罩到市卫生健康委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就医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在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市民不要参加聚会、婚礼等人群密集场所的活动。
三、若发现从武汉或湖北其他地区返丹来丹人员,请广大市民请立即向公安派出所和所属社区报告。
广大市民朋友,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共同努力、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群防群控,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突发的疫情防控攻坚战!
丹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