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建立社会困难群众生活保障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为减轻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的影响,维护群众利益,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省物价局规定,我市将建立社会困难群众生活保障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联动机制保障对象主要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在乡重点优抚对象等。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连续3个月月度同比涨幅超过4%时,向保障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连续3个月月度同比涨幅回落到4%以下时,停止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根据联动机制,我市在今年4 月启动城乡贫困居民价格临时补贴基础上,从6月起再次对城乡困难群众发放肉价临时补贴,四类救助对象每人每月可获得20-25 元的“吃肉补助”,发放时间暂定为3个月。发放“肉补”主要是针对肉类食品涨价,缓解因此给低收入群体带来的生活压力。 肉价临时补贴对象为城市和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在乡优抚对象。补贴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在乡优抚对象每人每月补助25 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补助20元。肉价临时补贴以货币形式,随各类救助对象的保障金(供养费、补助金)一同发放,发放时限暂定为3个月。 据了解,目前我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6万余人、农村低保对象6万余人、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对象和农村五保分散供养对象千余人。随着困难群众生活保障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这一惠民政策的实施,上述群体可以从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