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杨浦区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为满足本市临床用血需求,保障血液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下简称《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以下简称《献血条例》)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本市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沪府办﹝2020﹞25号)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本区无偿献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2020年,本区无偿献血募集总目标为15480人份(每人份200毫升)。
二、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无偿献血长效工作机制
无偿献血是医疗卫生体系和城市公共安全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是民生工作,是城市文明的象征。各单位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献血法》《献血条例》,共同推进本区无偿献血工作,健全无偿献血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无偿献血宣传、教育、组织等工作,进一步巩固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广泛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格局。
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为无偿献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区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商请区委宣传部、区精神文明办加强对无偿献血公益广告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结合文明城区、社区、单位等评选工作,进一步发挥无偿献血工作在彰显城市文明中的重要作用;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加强财力和人力资源方面的政策支持;区规划资源局、区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局等要保障街头献血点的设置,支持在重点商圈、景点等符合条件的区域设置无偿献血点,支持献血点位的宣传活动;区发展改革委、区建设管理委、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文化旅游局、区政府新闻办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无偿献血的有关工作。区红十字会及各单位党、团部门要积极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工作。
(二)多措并举,推进无偿献血事业健康发展
区卫生健康委要健全无偿献血服务体系,将献血屋建设纳入规划,确保无偿献血服务体系与区医疗卫生发展趋势相适应。要强化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弘扬优秀献血者先进事迹,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加强献血法律法规和血液知识的普及,不断提升公民的献血法制意识,将无偿献血作为健康教育重要内容,将献血点位作为中小学普及医学和健康科学知识的重要阵地。将献血宣传与献血活动、日常报道与专题宣传相结合,挖掘中华文明团结、互助和文化内涵,利用各类纪念日、节假日开展献血宣传、招募活动。商请区相关职能部门健全无偿献血激励机制,探索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建立个人、单位、社会有效衔接的无偿献血激励机制,定期开展无偿献血表彰活动,提升献血者的社会荣誉感和认同感。要多措并举,营造全社会参与无偿献血的良好氛围,提升广大民众的献血意愿,全面推进无偿献血事业发展。
(三)坚持特色,优化双轨制无偿献血模式
坚持具备本市特色的“团体献血和个人献血相结合”双轨制无偿献血模式,并不断予以优化,推动本区团体无偿献血和街头个人无偿献血协调发展,促进无偿献血工作体系一体化发展,提升本区血液募集能力。
巩固团体无偿献血工作,完成或超额完成7443人份的募集目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街道要按照《献血法》《献血条例》的规定,积极动员和组织本单位、辖区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各单位可按照不超过职工人数(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的6.5%,各街道可按照不超过无工作单位公民人数(包括外来暂住人员)的2.5%,动员和招募无偿献血者。
加强街头个人无偿献血工作,完成或超额完成8037人份的募集目标。优化献血点位布局,探索建立“互联网+无偿献血”预约及服务模式,为献血者提供个性化服务,提升献血点位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的服务意识和能力。加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建设,逐步实现由流动献血向固定献血、由随机献血向预约献血转变,逐步提高街头个人无偿献血比例。
(四)依法依规,做好血液安全供应保障
区卫生健康委和区血液管理事务中心要完善血液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加强血液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标准的宣传落实,加强献血、采血、供血与用血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要建立健全血液应急保障和预警机制,加强应急献血者队伍建设,完善血液调配联动机制,做好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等紧急情况下的血液保障。区卫生健康委要加强与区公安分局协作,加大血液日常监督管理与专项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血头”和雇人献血的违法行为,建立、完善全社会防范非法组织他人卖血的联动机制,确保血源安全。
2020年本区无偿献血募集的具体安排,由区血液管理事务中心另行制定。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