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爱心和智慧为青春护航记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吴隽
现任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第二届宝山“平安英雄”候选人的吴隽是12月4日出生的,而这天也正是国家宪法日。对于这种巧合,吴隽总是笑着说:“作为一名法官,每到过生日时总会想到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责任,也许我注定是为法律而生的。”
当一名法官,守护人世间的公平正义,是吴隽从小的理想。自1992年从学校毕业进入区法院工作以来,她先后在刑庭、立案庭、罗店法庭、淞南法庭、速裁庭、民一庭、少年庭等庭室工作过,从书记员到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20多年来,一步一个脚印,逐步成长为一名优秀的法官。这期间,她获得过上海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多次荣立上海法院及宝山区人民政府三等功。最让她感到自豪的是,这些年来办结的3500余件各类案件,每一个案件饱含着她的执着与付出,她在案件中践行公平与正义,法治之路漫漫而修远,二十多年来她一直坚持在这条路上勇敢前行。
吴隽深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作为少年庭的法官,也作为一名母亲,吴隽深深地感到,爱是筑起未成年人保护墙的最有力的基石。2013年11月,宝山法院拟将被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小马送入帮教单位参加劳动,学习技能,但审理中吴隽了解到小马年幼时曾被诊断过有“儿童多动症”,这种情形是否适合对其观护帮教,能否顺利参加学习与劳动?为此,吴隽专门请区精神卫生中心对小马进行心理测评,结论认为小马现阶段并不影响其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学习一些不太复杂的技能。并告之小马父母,对这类孩子的教育要格外的耐心与细心。小马的父亲对此非常感激,对孩子重拾信心,表示一定努力配合帮教。之后小马顺利完成为期三个月社会观护,并找到工作,重新踏上社会。
2014年2月,宝山法院与宝山检察院、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联合签订《关于建立“宝山区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基地”的协议》。基地的建立,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更好地发挥社会力量在涉罪未成年人考察、帮教和矫正工作中的作用,为失足少年提供参加劳动、学习技能条件,使其在社会、家庭的共同关心帮助下,自觉接受教育矫正,顺利回归社会。
“教育、感化、挽救”是少年庭工作的主要方针。中秋佳节,吴隽总是带着庭里同事赶到看守所,组织未成年犯与父母见面。希望通过这种见面会的方式,教育和感化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
宝山法院少年庭于2013年4月成立,短短两年,她带着全庭干警全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帮教回访,探索心理干预机制。开展“我为青春护航--百场主题班会”活动,为十五所学校5000多名在校学生进行法制宣讲。与区团委、妇联、教育局、关工委、青保办等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参与和推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政法一条龙、”“社会一条龙”的联动工作机制。
吴隽喜欢汪国真的一句诗,“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作为一名长期工作在基层的法官,她始终坚守对法律的信仰、对法治的追求,为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