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县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价格调控工作,保持我县居民消费价格水平基本稳定,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要求,现就2014年我县价格调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1.保证重要商品市场供应。落实“米袋子”、“菜篮子”行政首长分级负责制,建立与我县需求相适应的蔬菜、生猪种养基地,强化重要商品的生产、储备和调运,确保粮油、生猪、蔬菜等主副食品的市场供应。
2.进一步完善价格调控机制。认真落实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通过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落实稳价保供措施。认真执行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管理办法,丰富调控手段,保障改善民生。
3.加强平价商店管理。进一步规范平价商店日常管理,落实监督考核措施,提高商品及服务质量。发挥平价商店稳定农副产品市场价格的作用,促进平价商店长效运营、健康发展。
4.强化价格监测预警和市场监管。加强重要商品特别是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测,准确把握市场价格走势。强化市场巡查和监督检查,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完善价格调控预案,及时处置县内价格异动事件,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5.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生活。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标准,及时启动并按月发放物价补贴,确保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因受物价上涨影响。
6.主动引导社会舆论。做好舆情监测和信息反馈工作,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调,主动回应热点问题,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确保我县价格稳定、社会和谐。
二、责任分解
1.落实“米袋子”、“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保障粮食生产供应,力争实现全年粮食总产 18 亿斤。落实菜地最低保有量制度,新增高效设施农业面积2万亩,增强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全程监管能力。建立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和机制,进一步提升综合应急保障能力。严格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加强粮食市场监督检查,依法履行粮食流通监督管理职责。(责任单位:县农委、粮食局)
2.抓好重要生活、生产资料储备。确定我县猪肉、蔬菜等食品储备指标,按照需求标准建立猪肉储备制度。依托大型批发农贸市场,做好农副产品储备及供应工作,确保重要耐贮存蔬菜品种5-7天消费量的动态库存,保证主要农副产品上市供应量。完善化肥淡储旺供制度,确保满足正常市场需求。(县财政局、粮食局、农委、商务局、供销总社)
3.落实“绿色通道”收费政策。设立标志牌,开设专用车道,缩短查验时间,对符合条件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免费放行;对符合标准的鲜活农产品运输工具,发放特别通行证,允许进城通行和便利停靠。对运输电煤、化肥、柴油等重要生产资料的船舶,实行优先登记、优先审批、优先放行、优先通过。(县交运局、公安局、农委、物价局)
4.促进平价商店平稳运行。健全完善平价商店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等工作机制,引导平价商店持续健康发展。对集贸市场和超市的摊位费、进场费实行备案管理,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价费秩序。(县物价局、农委、供销合作总社、商务局、工商局)
5.规范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管理,扶持生产、调控市场、稳定价格。(县财政局、物价局)
6.加强市场价格调控。加强粮油肉蛋菜等重要农产品价格监测预警,强化市场巡查和价格监查,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按照价格异动应急预案,及时处置价格异动事件。(县物价局、公安局、商务局、工商局)
7.及时公示重要民生价格。认真做好涉教、涉医、涉房等热点价费公示工作,继续抓好农、工、建生产资料价格和城区农贸市场价格信息发布,积极推进明码标价、明码实价等价格诚信体系建设,引导经营者规范市场价格、开展诚信经营。(县物价局)
8.严格监管住房价格。加强商品房租赁管理,规范房屋租赁价格行为;完善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严格控制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涨幅。落实商品房“明码标价”和“一价清”制度,严厉打击虚假广告、合同欺诈、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城区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500 套、经济适用房 150 套、限价商品房100套,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100户,危旧房改造安置住房 110 套。(县房管局、物价局)
9.分析预测市场价格形势。加强市场价格总水平动态、趋势分析预测。认真做好全县粮食、油料和蔬菜播种面积及产量、生猪和能繁母猪存栏数量、猪肉产量等指标统计。(县统计局)
10.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照规定适时启动发放低收入群体价格补贴,做好困难群体救助服务和基本口粮保障工作。根据上级要求,逐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最低工资标准,落实社会弱势群体各项收费减免优惠政策。(县财政局、人社局、民政局、物价局、总工会、粮食局、统计局)
11.强化中小学学校食堂价格管理。认真落实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补贴政策,采取积极措施保持中小学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县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
三、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由全县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工作小组负责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制定、督查和考核等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小组办公室承担具体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市场价格调控工作,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确保价格调控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建立督查机制。由全县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工作小组办公室牵头,对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3.严格目标考核。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价格调控责任确定的目标任务,细化措施,抓好落实,每月向联席会议工作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报告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相关考核工作,由联席会议工作小组按照考核标准组织实施,并向县政府书面上报考核情况,提出下一年度调控建议。
宝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10日
宝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14年5月10日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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