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12月9日上午,绥中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本次大会的执行主席刘铸、蔡波、齐丽、沈连春、赵志刚、张伟、王涛、刘春雨、石宝山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刘占元、郭彩学、常峥、付国、李凤山、周同炜等大会主席团成员和东戴河新区领导在主席台上就座。
县政府、东戴河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班子成员及县法院、县检察院等单位领导列席会议。
会议由大会执行主席石宝山主持。
应参加本次大会代表261名,实际出席 255 名,符合法定人数。
会上,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李凤山代表绥中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向大会报告工作。
报告共分两部分,一是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工作回顾。二是今后工作的建议。
李凤山在报告中从六方面全面总结了人大常委会过去四年的工作。一、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二、依法履行人大监督职责,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三、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绥中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四、强化大局意识,认真做好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和换届选举工作。五、坚持代表主体地位,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正确行使职权。六、持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依法履职能力水平不断提升。
李凤山在报告的第二部分对今后五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提出建议。
李凤山建议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要做好以下工作:坚持政治引领,不断夯实依法履职的思想政治基础;完善监督方式,着力增强监督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发挥代表作用,充分彰显人大制度优势和组织功效;健全工作机制,认真做好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加强自身建设,持续提升新时代人大工作能力水平。
会上,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詹亚臣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王军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