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选择来宾市兴宾区平阳镇弄表村委弄表屯后山危岩崩塌)隐患应急治理工程施工承担单位询价公告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令第39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办法》(桂国土资发〔2011〕115号)等文件要求,现我局公开询价选择来宾市兴宾区平阳镇弄表村委弄表屯后山危岩(崩塌)隐患应急治理工程施工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来宾市兴宾区平阳镇弄表村委弄表屯后山危岩(崩塌)隐患应急治理工程。
(二)项目地点:来宾市兴宾区平阳镇弄表村委弄表屯后山山体。
(三)工程内容:应急治理方案中包含的所有施工项目。
(四)项目工程量:现场初步踏勘,拟对4块危岩体清除,总体积约80m3。
(五)工期总日历天数:25天(以实际开工日期的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六)质量要求:合格。
(七)施工工程控制价:¥184000元。
(八)项目资金来源:兴宾区财政局。
二、响应单位必须满足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专业丙级资质(含以上)的施工企业。
(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响应文件提交和截止时间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安全许可证复印件(盖章)。
(二)项目实施询价报价单、拟投入的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四、响应单位确定
结合报价和业绩,项目响应单位的确定以本局重要项目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后,提交本局党组讨论审定,以评审得分最高的单位为最终确定成交单位。
五、其他
(一)响应单位近三年内存在行贿受贿、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我局不接受其响应文件。
(二)本次询价不接受网上报名,请有意愿参与项目的响应单位将项目相应文件于2022年5月6日18时前以邮寄方式(以接收邮件邮戳时间为准)或现场报名方式提交到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地矿股(新世纪3栋402室)。
邮寄地址:兴宾区榜山路裕达新世纪3号楼402室
联系人及电话:潘毅 0772-4287931
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