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政府系统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有关规定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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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6日发表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政府系统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有关规定的几点具体要求》的通知,明确了政府系统落实防止干预司法有关规定的具体措施。
通知指出,政府系统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宪法法律,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各级政府定期向同级党委政法委函询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情况,政府系统县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每年报告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情况。实行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通报制度,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将防止干预司法有关规定列入司法行政部门组织的领导干部年度普法考试内容。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相关规定。
通知强调,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把依法行政贯穿到政府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积极为司法机关创造公正司法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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