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购房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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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购房者:
您好!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购买商品房前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一、仔细查看预售许可证。请确认拟购楼栋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否则不要交定金、首付款及其他形式的购房款!
二、购房款交纳转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为确保购房款用于项目建设,避免出现资金挪用情况,您在交纳定金、首付款及其他形式的购房款时,一定要确认转入预售证上的监管账户,拒绝转入任何其他账户。
三、信息查询途径。您可通过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售楼部的“公示栏”查询有关预售证信息,或拨打0772-4272922进行咨询。
投诉举报电话:0772-4215406。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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