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联合开展养犬管理执法专项行动
日前,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开展养犬管理执法专项行动,旨在进一步规范市民养犬行为,持续深入推进我市创卫工作。
今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阳泉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市民养犬做出了明确规定:携犬外出时,应使用犬绳、束链、牵引带等工具对其约束,并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乘坐电梯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应当采取戴嘴套、怀抱、装入犬袋等防护避让措施;及时清除犬粪。为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市城市管理局会同市公安局在城区、矿区、开发区的重点区域开展执法检查,尤其是对桃河公园、儿童公园、城市广场、南山公园、北山公园以及新建成的五渡湿地公园等市民活动集中的场所和部位进行了重点巡查。
巡查中,执法人员发现部分市民遛狗不牵狗绳,一些宠物狗穿行在公共场所的人群中,存在安全隐患。在执法人员的劝导教育下,许多养犬人积极配合,表示今后会自觉遵守《条例》规定。截至目前,共教育劝离携犬市民228人,捕捉流浪犬42只送至市公安局流浪犬收容中心,对违规养犬行为行政处罚22起,违规养犬现象得到了明显遏制。
市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开展一系列的养犬管理执法专项行动,通过宣传、管理、服务、执法,规范市民养犬行为,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作出努力。(刘彧 吴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