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水库管理部门专项检查查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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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22日发表
根据《随州市财政局关于将各级水库管理部门纳入2020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函》和《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财监发[2020]8号)文件精神,曾都区财政局于2020年9月-10月,对曾都区两河口水库管理处、曾都区白果河水库管理处、曾都区桃园河水库管理处3个单位2015年至2019年度的资产、负债、利润、财务核算、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通过检查,三个单位不同程度存在公务接待费、差旅费支出报销手续不齐全和票据不合规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区财政局责令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并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要求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曾都区财政局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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